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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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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各班: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于2019年6月5日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19年6月6日

附件: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老员工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本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育部相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员工探求真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强化员工的社会意识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重视培养员工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资料、信息的收集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独立研究、方案论证、系统开发和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践动手和创新训练的能力;

4.使用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绘图、数据和文字处理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公司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分选题、开题报告、设计和撰写、答辩和总结五个阶段,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即以分管副经理领导,各系具体实施。学院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共同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

第四条 公司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院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并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公布,并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实施;

2.制定和修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学院各单位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供支持;

4.组织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系,供各系总结经验;

5.组织评审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组织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工作,按学校要求比例进行重复率的抽查。若该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大于学校要求,则论文不能通过,作结业处理。

7.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8.组织检查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考核指导教师工作,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计划、分配、调整、记录、统计、报销工作;

10.按学校规定汇总、保管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等文档资料;

第五条 各系职责

1.组织审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员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确定各课题指导教师和员工名单并上报备案;

2.按学院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具体工作,组织、审定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各专业答辩小组;

3.组织并实施对本系员工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审核成绩,对指导教师的评分与评阅人或答辩小组评分差异大于一个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组织复查与分析,将结果上报学院;

4.组织评选、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5.做好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意由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内容等环节的不当而影响培养目标实现的问题。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与任务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员工的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 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相关相近专业领域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各系自行安排,报学院备案;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各系需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指导学习;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各系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指导教师,并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聘请手续;

3.员工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院教师进行指导,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认真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要求,也可根据员工发展需要共同商订题目,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提交学院教务系统审核,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系同意,报学院批准;

2.重视对员工独立实践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重视设计思想和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员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员工严格要求,始终坚持把对员工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员工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4.对指导不负责任的老师取消指导资格,以后需要重新申请经各系、学院两级组织考核后方可参加指导。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拟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要在对员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员工选题;

2.根据选题,向员工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3.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和工具使用的指导;审阅员工的社会调查材料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员工收集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材料的研究和分析;

4.认真审定并指导员工修改开题报告;指导员工拟订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

5.定期与员工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制止和杜绝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

6.指导员工正确进行毕业设计和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评定论文成绩;

7.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审查员工的开题和答辩资格,签字同意后提交各系负责人员;

8.指导员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法和技巧;推荐优秀设计(论文)评比。

第九条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需结合研究方向和领域承担指导任务,最低标准由各系确定,但指导各专业员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对承担研究项目的教师,若指导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应项目有关,则指导员工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不超过10人。

第四章 对员工的要求

第十条 员工选题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选择合适的老师和研究个方向,同时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第十一条 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员工毕业后被查出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的,将根据有关文件取消其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二条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工作设想。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学院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员工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第五章 选题

第十五条 遵循原则

1.课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体现指导教师及公司本学科科研工作的优势和特色,同时也要考虑员工的兴趣与专长;

2.课题应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尽可能选用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课题既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要求真题真做;

3.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员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员工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创业素质的培养;坚决杜绝空洞、老生常谈的选题;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考虑员工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设计或研究内容要适度,应使员工在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相对独立地完成阶段性成果。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1.各系要安排教师为员工进行选题指导,并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课题,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员工自己提出。员工一般不能选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也不能选做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应鼓励和支持员工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论文(设计)选题;

2.课题应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员工人数。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员工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据条件选择员工,最终由各系协调确定员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与指导教师,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学院备案;

3.确保员工一人一题,多名员工共同参加同一大型研究(设计等)项目的,必须各自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应有所区别;

4.毕业论文(设计)课题选定后员工不得随意更改论文题目和更换指导教师,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改变时,需报各系批准后方可更改。更改后的情况需上报学院备案。

第六章 撰写及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应包括确定课题、调查研究、查阅和整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实践调查、实验设计(或相同开发)、数据处理、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等环节。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语言精炼,文理通畅。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学院相应的格式规范,论题、内容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齐全。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应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整理成册,包含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诚信申明、毕业设计软件及说明书、毕业论文全文等,要求美观大方。

第二十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按先后顺序装在一起,并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

第七章 答辩

第二十一条 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学院经理担任,成员包括系主任(高级职称)和学术小组成员等,负责制定答辩规程,研究和处理答辩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和平衡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各系成立答辩小组,组长由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担任,成员由指导教师担任,也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答辩工作。

第二十二条 员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都必须参加答辩,方能取得成绩,未通过者一律作结业处理。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系负责组织。

第二十三条 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员工论文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提交学院统一查重后,对通过查重的论文由各系指定教师(除指导教师)担任员工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交叉评阅。

第二十四条 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内容和要求,针对基本概念、理论和研究成果等对员工进行提问,做好答辩纪录,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以员工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反映员工真实的业务水平。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员工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员工的成绩。

第二十七条 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对员工的外语水平、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及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评分评语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第二十八条 交叉评阅人评阅

由各系指定交叉评阅人对毕业论文成果进行认真的评阅,最终确定是否可提交答辩。各系至少应在答辩一周前将员工毕业论文(设计)送交评阅人。

第二十九条 答辩小组评阅

答辩成绩由小组成员各自评定,答辩组长负责核算成绩作为员工的最终答辩成绩,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认可。对有异议的成绩评定可以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第三十条 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符合学校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评分标准

1.优秀: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说明书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或高于规定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

2.良好: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说明书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能一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性错误;说明书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质量较差或有抄袭现象;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问题回答不出来或回答错误。

第三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如果员工自愿重修,可在最高学习年限内申请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进行,成绩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第九章 评优与总结

第三十三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各系应组织专家负责本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参照学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系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取得的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及员工情况,主要工作经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效果显著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于答辩结束一周内交到学院教学秘书。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教学秘书应按学校的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电子稿、说明及软硬件成果等材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院。

附:工作流程(严格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