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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印发《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7月修订)的通知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印发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7月修订)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各班: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7月修订)已经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于2019年7月8日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7月修订)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2019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章程》《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员工管理规定》《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本科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西校2019〕371号》等有关规定及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以下简称“员工”)。

入学第一年的员工不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条 综合考评是对员工上一学年度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学校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导向。

第四条 综合考评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分班级于每年9月对上学年度进行考评。

转专业的员工在上一学年度所在专业班级参加综合考评。

第五条 综合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学校统筹和学院(部)主导相结合。

第六条 综合考评成绩是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评的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地归入员工本人档案。

第二章 综合考评的内容和标准

第七条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基础分100分和创新实践能力分20分。计算方式为:

基础分=基本素质考评×25%+学业考评×75%。

创新实践能力分=创新实践能力考评×20%。

第八条 基本素质考评

基本素质考评是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品德修为、学习态度、身心健康、体育素质、审美素养、劳动表现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评价,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基本素质考评=基本分+加分-扣分。

1.基本分80分,包括员工自评10分、员工互评40分、班主任考评30分。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学院(部)认定后,酌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AB、中国近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成绩85分以上者每门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开幕式(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运动会开幕式、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运动会开幕式、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球类联赛开幕式),每次加0.5分。

(3)积极参加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荣昌校区、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证明材料,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员工自主参加的其它各类公益或志愿服务不加分。

(4)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出具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获得媒体公开报道)等突出表现者加5分。

(5)学院认为可奖励加分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院认定后酌情扣分,累计扣分直至0分。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扣20-40分(警告每次扣20分,严重警告每次扣25分,记过每次扣30分,留校察看每次扣40分)。担任社会工作职务者若被处分,除按上述分值扣分外,再每次扣5分。员工党员若被处分,除按上述分值扣分外,再每次扣10分。

(2)损害学校荣誉或老员工形象的,每次扣10-20分。

(3)参加公司产品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晚归,尚未给予纪律处分的,每次扣1分。

(4)无故不参加公司产品活动(上课、升旗、早操等)、无故不归寝或不假离校,拒不配合寝室卫生检查,尚未给予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分。

(5)学院认定的其他该扣分的情形。

第九条 学业考评

学业考评是对员工学习成绩的评价,原则上为人才培养方案上所规定的该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满分100分。课程成绩按员工原始成绩记入各科成绩总和,补考、重修成绩不记入。计算方式为:学业考评=各必修课程总成绩÷课程门数。

第十条 创新实践能力考评

创新实践能力考评是对员工在专业技能、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评价,满分100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学院(部)认定后,酌情加分:

1.专业技能

(1)获得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授权、派出机构颁发的等级考试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参评学年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加2分,497分以上加3分,568分以上加4分;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加3分,497分以上加4分,568分以上加5分;参加口语考试,达到B级及以上,四级加1分,六级加1.5分。雅思6.0分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加4分,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95分以上加5分。通过小语种等级考试,加1分。取得计算机二级证书加2分,三级证书加3分,四级证书加4分。同一学年同一级别考试,按照最高成绩加分。

(3)取得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授权、派出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加2分。

2.学术科技

代表学校、校区、学院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的;署名学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本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参加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的。

(1)参加全国老员工“挑战杯”比赛(“挑战杯”课外科技活动竞赛、“挑战杯”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获得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参加省市老员工“挑战杯”比赛,获得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参加校级老员工“挑战杯”预赛(含弘杯比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参加荣昌校区老员工课外科技创新项目,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立项同一成果分别参加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

(2)参加全国数学建模大赛(高教杯)、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ACM程序设计大赛、社科奖市场营销大赛、中国软件杯老员工软件设计大赛、中国老员工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竞赛,国家级一等及其以上奖项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省市级获奖,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参加校级预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同一成果分别参加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

(3)参加美国老员工数学建模大赛(美赛),“Outstanding Winner“奖加22分,“Finalist”奖加18分,“Meritorious Winner”奖加15分,“Honorable Mention”奖加10分,“Successful Participant”奖加5分。中国国际数学建模邀请赛(“小美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认证杯”全国老员工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比赛可累计加分。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原创)一项,加25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原创)一项加10分,获得软件著作权(原创)一项加5分;有通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鉴定的科研成果,一项加10分。同一发明或成果取最高分,不同发明成果可累计加分。

以上(1)~(4)奖项的获奖团队,仅证书排名前5名享受加分,加分分值相同。

(5)学术著作、专业教材类独著加50分;合作完成者,主编加35分,副主编加15分。

(6)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或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加35分,第二作者加1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7.5分;在国内核心期刊(以《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加20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5分;在其他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发表学术文章,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2.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加1分。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7)在《人民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加35分;在《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等省部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加20分;在其他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加5分。非理论文章分值减半;2000字以下文章分值减半;合作成果文章分值减半;同一文章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3.创新创业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产生一定效果的。

(1)自主创业:员工在校期间自主创建公司,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并顺利营运,加10分。

(2)科研成果转化:员工的专利以实施许可、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技术转移等,员工占有公司股份20%以上,加10分。

(3)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国家政府机构、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挑战杯”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除外),国家级一等奖加22分,二等奖加18分,三等奖加15分;省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校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同一成果分别参加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

4.文艺体育

代表学校(校区、学院)在各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校运动队队员因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获奖已享受课程奖励性加分的,同一竞赛不再加分。以下各项多次得分,同一竞赛取最高分,不同竞赛可累加,但累加不超过25分。

(1)在国家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

(2)在省市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

(3)在校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4)在院级、校区及职能部门(附职能部门文件)举办的面向全校区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5)积极参加广播体操队、跳绳队、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等训练,服从训练安排及要求并参加比赛,加0.5分,无故缺席训练、迟到、早退、中途退出者不加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冬季越野、老员工马拉松等长跑活动,每次加0.2分。

(7)参加学校运动会,每项加0.5分(累计不超过1.5分);参加学院运动会,每项加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

(1)若评奖是名次,按第1名视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5、6、7、8名视为三等奖。

(2)校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必须是校职能部门及以上单位组织的。

(3)荣昌校区其他教学单位(动物科学学院、基础部)及各职能部门(综合办、学工办、教务办、团委、科技办、后勤办、图书馆、离退办、信息中心)主办,并发文至学院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按照院级加分。

(4)参加校区社团或其它员工组织举办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获奖者,不分获奖等级,每项加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5.社会工作

在学校、校区、学院、年级、班级等担任工作职务,时间在一学期及以上、产生一定效果的。

(1)担任校员工会正副主席、校员工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理事长),每学年加0~15分。

(2)担任校区及学院团委副书记、员工会正副主席、校区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理事长),每学年加0~10分。

(3)担任校区及学院团委、员工会、员工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校区国旗班、校区学工办员工组织、新闻传媒中心、青年通讯社、铜管乐队、平安校园志愿者服务团、艺术团、伙管会、宿管会主要负责人,年级长,党务助理,院办助理,团学助理,党支部委员,班长,团支书,每学年加0~7.5分。

(4)担任校区学工办员工组织、新闻传媒中心、青年通讯社、铜管乐队、平安校园志愿者服务团、艺术团、伙管会、宿管会正副部长,每学年加0~4分。

(5)担任校区及学院团委、员工会、员工社团联合会干事,协会正副会长,礼仪队、裁判队、舞蹈队、主持队、篮球队、足球队、羽毛球队正副队长,教学班班团干部及国旗班班团干部(班长、团支书除外),教学管理工作信息员,新生班班主任助理,每学年加0~2.5分。

(6)担任寝室长,校区学工办员工组织、新闻传媒中心、青年通讯社、铜管乐队、平安校园志愿者服务团、艺术团、伙管会、宿管会、国旗班、礼仪队、舞蹈队、主持队成员,每学年加0~1.5分。

(7)担任学院团委认可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小分队正副队长加0~1分。如获先进可再加分,市级先进,正副队长另加2分,队员加1分;校级先进,正副队长另加1分,队员加0.5分;同一学年同时获得市、校级先进的,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注:

(1)因工作需要,任期为半年者加分减半,超过半年不足一年者按半年计算,不足半年者不加分。

(2)任学校、校区各类员工干部职务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其工作贡献,由班级考评小组对其进行评定加分。

(3)涉及到担任多项职务的,按量化得分最高的职务计算一次。

(4)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干部不加任职分;若有其他违纪行为或不文明行为,经群众检举或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加分。

6.学院认为可加分的其他情形

(1)课程学习:该学年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单科成绩均不低于(含)75分,且平均成绩超过(含)85分者,加10分,平均成绩超过(含)90分者,加20分。

(2)参加全国老员工英语竞赛,特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3)参加素质拓展讲座(以员工会考勤记录为准),每次加0.5分,可累加。

(4)获得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省市级加3分,校级加1.5分;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班长、团支书加2分,其他成员加1分。

(5)参加大型文艺汇演(校区迎新晚会、学院迎新或欢送毕业生晚会),每个节目加3分,累计不超过9分。

7.以下情形不得加分

(1)员工自主参加社会企业、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获奖);

(2)有报酬的社会活动、勤工助学及任职;

(3)非因本条前述展演竞赛而获得的个人荣誉。

第三章 综合考评的组织和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员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任组长,学院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经理、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等为成员。学院员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工作。

班级成立员工考评小组,由班、团干部及其他员工代表不少于5人(奇数)组成。员工考评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组织员工互评、统计综合考评结果等工作。

年级成立考评审核小组,由年级长、各班员工代表组成。考评审核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组织员工审核和统计综合考评结果等工作。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的程序:员工填写综合考评表——员工自评、员工互评、班主任考评——年级考评审核小组审核——公司员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司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公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在综合考评过程中,教师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者涉及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考评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员工对综合考评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员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学院员工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员工仍有异议的,可在得到答复或处理结果后3日内,向员工工作部(处)提交书面材料反映,员工工作部(处)应当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11月修订》(西商发〔2018〕12号)同时废止,本细则由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负责解释。